您的位置 首页 > 攻略游记

零容忍!云南省文化旅游厅通报!多家旅行社被吊销执照……昆明康辉永丰旅行社

这个夏天

云南旅游市场困境中寻求突破

火爆全国

图片来源: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图片来源: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图片来源: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然而最近

然而,一些旅行社和导游却利用了这一情况。

主任具体指出,购物、“甩团”、无证经营等。

8月3日晚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微信公众号

发布突发新闻

通报13起旅游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昆明康汇源丰旅行社有限公司等

多家旅行社被吊销执照并被罚款

详情如下

↓↓↓

通知称,为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近期全省各级文化旅游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请全省文化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引以为戒、引以为戒,共同维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01

案例一:西双版纳西洋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规指定特定购物地点

关键词:非协商指定购物许可撤销

2022年7月22日,西双版纳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就网友举报的强制购物情况立案调查。经调查,西双版纳西洋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接待旅游团队时,未与游客达成协议,安排游客到指定购物场所购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决定对该旅行社予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主管人员王某林处以2万元行政罚款,对导游人员李某祥处以1万元行政罚款、暂扣导游证三个月。

02

案例二:昆明康汇源丰旅行社有限公司违规指定特定购物地点

关键词:非协商指定购物许可撤销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根据相关线索,以昆明康辉源丰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接待旅游团队过程中存在指定购物场所违法违规行为为由,对昆明康辉源丰旅行社有限公司立案侦查。经调查发现,昆明康辉源丰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接待“昆明、大理、丽江6天5晚”旅游团队行程过程中,在未与游客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安排游客在指定购物场所购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2022年6月29日,昆明市文化旅游局对该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03

案例三:云南玉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虚假广告误导旅游者案

关键词:使用虚假信息、吊销执照

报道称,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对云南玉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该旅行社在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冒用其他旅行社名义招揽、组织游客,发布不真实、不准确信息,误导游客,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1月14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该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04

案例四:云南金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关键词:互联网招揽、未经授权使用

报道称,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对云南锦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云南锦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其注册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使用云南知名旅行社的注册商标等相关信息,组织、招揽游客。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5月18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的行政罚款。

05

案例五:西双版纳望京旅行社有限公司违规指定特定购物地点案

关键词:指定购物无议价

2022年6月25日,西双版纳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举报对花园景区4个旅游团队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经调查发现,西双版纳望景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接待旅游团队过程中,在未与游客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旅游行程,并安排游客到景洪缅妃珠宝店、西双版纳新香乳胶制品有限公司、傣族村曼景康村参观购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该旅行社处以5万元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唐某处以2000元罚款,对导游刘某志、许某刚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导游证三个月。

06

案例六:云南腾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未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实提供组团信息

关键词:未签订旅游合同、未如实填报团队信息

报道指出,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以云南腾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接待“抚仙湖一​​日游、弥勒太平湖一日游、石林万家环一日游”旅游团队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云南腾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接待旅游团队过程中,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实报送团队信息,其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昆明市旅游行业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昆明市旅游行业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5月25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该旅行社作出5万元的行政处罚。

07

案例7:丽江真湾旅行社有限公司违规指定特定购物地点案

关键词:指定购物无议价

根据相关线索,丽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丽江真湾旅行社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丽江真湾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旅游团时,在未与游客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安排团队游客到丽江景鹿源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原云缅玉城)参观、购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2022年2月28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该旅行社处以3万元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王某良处以2000元罚款,对导游何某杰处以2000元罚款。

08

案例八:云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昆明市永丰路6号康辉旅行社_昆明康辉源丰旅行社_昆明康辉永丰旅行社

关键字:未签订旅游合同

2022年7月20日,丽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游客投诉,对云南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行为立案侦查。经调查,云南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情况下,组织游客参加“玉龙雪山一日游”,其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决定对该旅行社处以2万元的行政罚款。

09

案例九:西双版纳天翼国际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案

关键词:“退团”、违约

2022年6月27日,西双版纳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游客投诉,对西双版纳天一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旅游合同、擅自终止行程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经调查,西双版纳天一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接待旅游团队过程中,违反旅游合同,擅自终止行程,造成游客滞留,其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五条。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一条,决定对该旅行社处以1.5万元的行政罚款。

10

案例十:云南云溪旅游有限公司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关键词:贷款许可证

2022年7月16日,临沧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游客投诉,对云南云溪旅游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调查,云南云溪旅游有限公司违法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借给他人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条。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决定对该旅行社作出暂停营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11

案例11:导游韩某辉未受旅行社委托,私自承包导游业务

关键字:未由旅行社指定

根据游客投诉,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对导游韩某辉在提供导游服务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导游韩某辉未经旅行社委托,私自承包导游业务,其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条例》第九条。依据《导游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3月21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导游韩某辉处以1万元行政罚款。

12

案例12:导游白某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支付旅游费用

关键字:安排购物活动、旅行项目单独付款

2022年6月13日,丽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游客投诉,对导游白某甲立案调查。经调查,导游白某甲在提供导游服务时,擅自安排购物活动、付费旅游项目,其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对导游白某甲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三

案例十三:齐某未经批准经营旅行社业务

关键字:个人未经许可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根据相关线索,以齐某涉嫌违法违规组织接待旅游团队行为对其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齐某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个人名义组织旅游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5月24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齐某处以10万元的行政罚款。

通知指出,旅游市场法制监管的螺丝只会越来越紧,规范管理的标准只会越来越高。希望全省文旅企业和从业人员以此为戒,严以律己,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办法》《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共同维护云南旅游良好形象,共同巩固和守护来之不易的旅游业复苏成果。

云南发布2022年夏季旅游提示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发布

2022 年夏季旅行小贴士

提醒您跟团出行选择正规产品和商家

正确维护合法权益

↓↓↓

选择正规的旅游产品和商家

参加团队游时,请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可在“云南旅游”APP上选择诚信评分高的旅行社和产品。不要轻易相信非旅行社、个人、朋友圈、短视频等以“定制游”、“政府补贴”、“消费自由行”、“充值卡、会员卡、VIP卡”等名义宣传的低价或自由行活动。签订旅游合同时,请认真阅读旅游合同条款,详细了解线路安排、服务标准、套餐合同费用明细。警惕私自要求转账,付款时索要正规发票和合同。

正确维护合法权益

您在旅途中如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遇到其他服务质量、旅游纠纷等问题,请及时收集、保存证据,拨打当地政府服务热线12345、12315、110等,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反映情况,及时提供详细信息。您也可以登录“游云南”APP或云南微信小程序进行在线投诉,申请30天无条件退换货,反映合理诉求。

云南旅游革命“三部曲”成效显著

近年来,云南省深入推进“整治乱象、智慧旅游、提品质”旅游革命“三步走”,严格落实整顿旅游市场秩序“22条措施”和旅游从业人员“八项禁止”,多措并举整治“不合理低价”,严厉查处各类涉旅游案件,加大“行政至刑事”追诉力度,完善旅游舆情和投诉处理机制,有效遏制了旅游乱象。

积极探索实践“互联网+旅游”,持续推动旅游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在国内率先推出“手机游云南”智慧旅游平台,树立行业标杆。目前,“游云南”产品体系累计为公众提供服务超过2亿次,“游云南”APP下载量超过3600万次。

全省A级景区已全部实现4G网络全覆盖,4A级以上景区已全部实现5G网络全覆盖,计划年内全省3A级景区将全部实现5G网络全覆盖。

创新实施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换货”政策,全省设立游客购物退货监管中心123个,在机场、主要铁路(高铁)站、游客集中区等地设立游客退货服务点130个,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截至今年6月底,已为游客成功办理退货45545件,涉及退货金额2.98亿元,游客满意率高达99.59%。“30天无理由退换货”已成为诚信云南新标志、云南旅游新品牌。

如果你在云南旅游、购物

如需退货

云南承诺

30 天无条件退货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货?

退货流程是怎样的?

大家一起来看吧!

据悉,云南省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净化旅游市场秩序。将继续保持旅游市场整顿高压态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手段,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不动摇、毫不放松、更加严厉地实施重拳整顿,对涉旅游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打击”,一发现、一打击,坚决维护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模板演示数据,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我们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予以删除!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备案号:滇ICP备2023006363号-20

网站地图